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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把我薪水扣半 該如何解決?
我被扣半的這份薪水是做美髮助理的(已離職)薪水內容如下底薪 17天X129=2193點數 214X23=4922勞點 28X5=140餐費 50X17=850加班75販賣 275自購150應領金額8455 (公司又扣一半)=4078這種情形可以去勞委會協調嗎?爾且我也沒簽約之類的公司也沒給勞保 我在三重 有哪的勞委會離三重市最近的?這樣去協調能成功嗎?
如果說你工作的地點在台北縣
一般有關勞資爭議的部分應該是要向勞工局申請協調
這裡先提供你台北縣政府勞工局的聯絡方式
住址: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
電話:02-2960-3456轉6467、6468
或者妳業可以跟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是可以。
依照你敘述的情況
雇主已經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六條
『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』
依法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金
也就是說
如果你協調不成的話
勞工局的承辦人員可以將你的案件移送地檢署請檢察官偵察
如偵察屬實的話
便會對雇主開罰
相信聰明的雇主不會『因小失大』才對。
協調會不會成功
這誰都無法跟你保證
不過
這是你自己的權利
你要自己去爭取。
參考資料
勞基法
勞委會職訓局,勞委會中部辦公室,行政院勞委會,勞委會職業訓練局,勞委會技能檢定,勞委會勞工法令,勞委會求職網,勞委會丙級檢定,中央勞委會,勞委會電話勞委會,勞工局,台北縣政府勞工局,台北縣,薪水,公司,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,鄉鎮市調解委員會,勞基法第二十六條,三重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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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0702060021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