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4078

公司把我薪水扣半 該如何解決?

我被扣半的這份薪水是做美髮助理的(已離職)薪水內容如下底薪 17天X129=2193點數 214X23=4922勞點 28X5=140餐費 50X17=850加班75販賣 275自購150應領金額8455 (公司又扣一半)=4078這種情形可以去勞委會協調嗎?爾且我也沒簽約之類的公司也沒給勞保 我在三重 有哪的勞委會離三重市最近的?這樣去協調能成功嗎?
如果說你工作的地點在台北縣

一般有關勞資爭議的部分應該是要向勞工局申請協調

這裡先提供你台北縣政府勞工局的聯絡方式

住址: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

電話:02-2960-3456轉6467、6468

或者妳業可以跟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是可以。

依照你敘述的情況

雇主已經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六條

『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』

依法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金

也就是說

如果你協調不成的話

勞工局的承辦人員可以將你的案件移送地檢署請檢察官偵察

如偵察屬實的話

便會對雇主開罰

相信聰明的雇主不會『因小失大』才對。

協調會不會成功

這誰都無法跟你保證

不過

這是你自己的權利

你要自己去爭取。

參考資料 勞基法

勞委會職訓局,勞委會中部辦公室,行政院勞委會,勞委會職業訓練局,勞委會技能檢定,勞委會勞工法令,勞委會求職網,勞委會丙級檢定,中央勞委會,勞委會電話勞委會,勞工局,台北縣政府勞工局,台北縣,薪水,公司,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,鄉鎮市調解委員會,勞基法第二十六條,三重市

4078
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0702060021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Pelikan 4001 的頭像
    Pelikan 4001

    Pelikan 4001

    Pelikan 4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