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過65歲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的疑問?
我媽21年9月24出生今年快滿76歲.於78年3月11日加入勞保至今未曾中斷年資至97/07/19為19年131日.且近3年的平均投保薪資為19200.現今每月皆有領取老年福利津貼3000元.若等勞保年金開始實施再辦退保請問每月可領多少?且老年福利津貼3000元可繼續領嗎?之後若往生有喪葬費或遺屬津貼可領嗎?還是繼續加保繳保費(現在每3個月連健保共繳4077)等壽終後再領死亡給付哪一種比較划算?若以舊制現在就辦退保.好像年資只能算8年193天(60歲前3年193天.60-65歲5年)而已.且不能再加入國民年金和領勞保年金是這樣的嗎?請對此問題了解的好心人幫幫忙!謝謝!
1.若等勞保年金開始實施再辦退保請問每月可領多少?答:到明年1月1日投保年資應該有19年296天(19年9個月26天)則以(19又12分之10)年(19.83年)計算 年金給付標準依下列方式擇優發給: 1.平均月投保薪資(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)*年資*0.775% 3000元 19200*19.83*0.775% 3000=5951元(此項較優) 2.平均月投保薪資(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)*年資*1.55% 19200*19.83*1.55%=5901元2.老年福利津貼3000元可繼續領嗎?答:已經在領的人可以繼續領.3.之後若往生有喪葬費或遺屬津貼可領嗎?答:可以領投保薪資5個月的喪葬津貼19200*5=96000元4.還是繼續加保繳保費(現在每3個月連健保共繳4077)等壽終後再領死亡給付哪一種比較划算答:視你媽的身體狀況評估.以下是分別領取的金額: 一.現在退保領回一次金 19200*8(基數)=153600元(非常不划算) 二.明年申請老年年金 19200*19.83*0.775% 3000=月領5951元(大約領2年2個月就可領回相 同一次金的金額)領取年金期間死亡.遺屬如符合資格可請領遺屬年金.也可選擇領回一次金的差額.遺屬年金是老年年金的50%同一順序如符合遺屬資格每1人加發25%.最多加發50%. 三.繼續加保等死亡後可領死亡給付30個月.(職業災害40個月)與喪葬津貼5個月 死亡給付:19200*30=576000元(畢竟76歲了應該以此做考量.不過還是要看你母親身體狀況 的情形.考慮進去喔.) 喪葬津貼:19200*5=96000元5.若以舊制現在就辦退保.好像年資只能算8年193天(60歲前3年193天.60-65歲5年)而已.且不能再加入國民年金和領勞保年金是這樣的嗎?答:領一次金基數是8年沒錯.你母親已超過65歲不能投保國保.(但他已經在領老人津貼3000元了就 是以後的國民年金.勞保一次金(舊制)與老年年金(新制明年上路)只能擇一請領.
工會人員都沒告知嗎? 65歲以上舊制都不算年資
你們一年繳16308元
划不來
新制對你們來說比較划算
年資全算
我想你還是去勞保局問清楚
才不吃虧。
勞保年金條例尚未經立法院通過勞保年金條例尚未經 總統公告實施
上訴回答中有一項需更正:勞工保險條例 第六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 時
除由支出 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
遺有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、姊妹者
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。
國民年金法第四十條 被保險人死亡
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五個月喪葬給付。
均指(被保險人)是在保險期間
領年金時就不是被保險人了
因此沒有 喪葬給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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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77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0807190425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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