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89
我的條件是否符合低收入申請資格
我先生領有中度殘障手冊
並且有申請殘障津貼
職業是自由業
家中有子女還在讀書
夫妻倆人並沒有不動產
存款不超過10萬元
公婆的名下有財產也有不動產約800萬
公婆並沒有跟我們同戶籍
也沒有同住
請問這樣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?或者是其它的輔助
請各位幫幫我(桃園縣)。
我先生領有中度殘障手冊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
依基本工資核算。
但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
其失業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
所領取之失業給付
仍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。
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者中度以上:若查無薪資毋須計算
若查有薪資仍須列計 可否詳加解釋全戶戶籍包含哪些? 家庭計算人口範圍
除申請人外
包括下列人員: 一、直系血親。
(但子女已入贅或出嫁且無扶養能力可資證明者
得不計算。
) 二、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旁系血親(兄弟姐妹)及負扶養義務之親屬。
(配偶) 三、綜合所得稅列入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納稅義務人。
公婆的名下有財產也有不動產約800萬
公婆並沒有跟我們同戶籍
也沒有同住
請問這樣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? 若父母超過65歲比較沒問題
若未超過
審核時比較嚴格
若計入父母財產就會超過。
建議~~~~~你們這一家
以老公或你為申請人
加上配偶及你的孩子範圍提出申請。
當公所要求父母戶籍謄本時
再提出戶籍謄本。
你老公有殘障補助
就是已經符合中低收入標準
但低收入戶標準較嚴格。
提出申請
頂多被退件
但可以知道哪裡不符資格
也許就通過了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http://www.tycg.gov.tw/site/site_index.aspx?site_id=0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