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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條件是否符合低收入申請資格

我先生領有中度殘障手冊

並且有申請殘障津貼

職業是自由業

家中有子女還在讀書

夫妻倆人並沒有不動產

存款不超過10萬元

公婆的名下有財產也有不動產約800萬

公婆並沒有跟我們同戶籍

也沒有同住

請問這樣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?或者是其它的輔助

請各位幫幫我(桃園縣)。


我先生領有中度殘障手冊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

依基本工資核算。

但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

其失業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

所領取之失業給付

仍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。

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者中度以上:若查無薪資毋須計算

若查有薪資仍須列計 可否詳加解釋全戶戶籍包含哪些? 家庭計算人口範圍

除申請人外

包括下列人員: 一、直系血親。

(但子女已入贅或出嫁且無扶養能力可資證明者

得不計算。

) 二、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旁系血親(兄弟姐妹)及負扶養義務之親屬。

(配偶) 三、綜合所得稅列入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納稅義務人。

公婆的名下有財產也有不動產約800萬

公婆並沒有跟我們同戶籍

也沒有同住

請問這樣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? 若父母超過65歲比較沒問題

若未超過

審核時比較嚴格

若計入父母財產就會超過。

建議~~~~~你們這一家

以老公或你為申請人

加上配偶及你的孩子範圍提出申請。

當公所要求父母戶籍謄本時

再提出戶籍謄本。

你老公有殘障補助

就是已經符合中低收入標準

但低收入戶標準較嚴格。

提出申請

頂多被退件

但可以知道哪裡不符資格

也許就通過了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http://www.tycg.gov.tw/site/site_index.aspx?site_id=0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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