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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5天有請假~可以領錢嗎?

我 6/9 開始工作

因為面試官不說

也不知道薪資是月薪還是日薪

想說離家近

又是大公司

就去上班啦!上班後問員工

也不跟我說薪水是多少

因為這幾天下來真的很難適應

所以我 6/15 說我不做了。

我想問的是

這樣的情況下我可以領錢嗎?因為我都有加班

我要爭取我的權力上班時間是8:00~5:006/9 加班到 7:016/10 加班到 6:316/11 加班到 7:066/12 加班到 6:376/13加班到 5:356/15 加班到 7:36 (6/15有請事假半天)在不清楚薪資的狀況下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?如果公司不給薪

該去哪檢舉它?我要如何跟公司說我薪資的問題?我這樣子是算上班幾天呢?5天半 還是6天半
我這樣子是算上班幾天呢?5天半 還是6天半Ans:你的上班時間是5天半

另外還有10個小時的加班費

不過也太誇張了

怎麼會連薪水多少都不知道

那你怎麼知道公司該給你多少錢ㄋ?如果公司不給薪

該去哪檢舉它?Ans:去勞工局申訴

勞基法第二十七條(工資之限期命令給付)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

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。

我要如何跟公司說我薪資的問題?Ans:去問公司你的薪資到底是多少

最少公司也要給基本工資。

公告修正基本工資(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勞動2字第0960130576號令修正發布)公告:修正基本工資為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

每小時九十五元

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
以上為勞委會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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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0906160328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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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likan 4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